我从没做过那样的事,直到遇见你

我从没做过那样的事,直到遇见你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一
整个周日窝在家里没有出门。翻开最近朋友送的一本讲“揭穿人生真相”的书来看。其中有一个小情节我特别喜欢:
我的一个朋友讨厌一切带毛的东西,讨厌的程度是家里人连件裘皮大衣都没有,可他女朋友就是爱狗,这样的相爱让他必须接受身上有毛的狗和身上有狗毛的女朋友。
有一天,我看到他带着狗出来遛弯儿,目光淡定从容,我说“你……” 他点头,说:“这有什么办法。” 他顺手还把狗身上粘的树叶摘下去。

这真的是一件特别可爱的事儿,“他顺手还把狗身上粘的树叶摘下去”,我不自觉地脑补了他的淡定表情和狗的懵懂无知面孔,真是太好玩儿了。
这本儿书其实讲了好多“揭穿真相”的道理,还是挺适合姑娘小伙儿们看看学习一下的。 可我通篇看下来,还是最喜欢他那淡定的朋友和呆呆等着被摘掉身上粘着的树叶的狗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二
然后就在微信平台上问了个问题:“有哪件事情是你在遇到他之前从来没做过的?” 于是就收到了许多可爱的回答:
回答一: 小昭,你的微信好及时。 小时候听说那些女孩子不远千里赶去看自己的爱人,就觉得她们没脑子太痴情。
直到我遇到了我的男朋友,他在澳洲念书。他只是个普通人,各方面,可我喜欢他。
澳洲不是苏州,坐飞机都要十个多小时,可我前几天刚刚订完机票,这个月的25号,我就要像那些我从前无比鄙视的姑娘们一样,飞去看他了。
机票酒店不便宜,我才23岁,觉得这花销挺大的。 我想,这应该是我做过的,最勇敢的事。
如果恋爱是发昏,那异地恋就是发疯,像我这样的异国恋应该算是神经病中的战斗机。当初我陪一个闺蜜买火车票,因为她要坐五个小时的火车去外地看她男朋友。我心里想这姑娘真是太没架子了。结果现在我得坐十小时的飞机漂洋过海去看一个男生。
我妈说:“你一直很聪明,怎么这次这么糊涂,你图什么啊?”我说我明白我在犯糊涂,哪怕我和他最终成不了,但是等我老了,我可以倍儿自豪地跟孙子孙女儿们说,奶奶当初漂洋过海地去看自己心爱的男孩子,多牛,一般人做得了这事儿吗?什么也不图,我就图个不留遗憾。
回答二: 有!我前男友爱看《动物世界》,但是我不爱看。 为了他,我决定爱上看《动物世界》。
但还没等我给他通报结果,我们就因为在金庸小说里喜欢不同的人而分手了…… 价值观真是个可怕的东西!
我从没做过那样的事,直到遇见你怎么会有人喜欢的是王语嫣呢?而且还是最喜欢! 所以我没有尝试去喜欢王语嫣,直接分手了……
回答三: 我在内蒙古包头上大学今年大三。
昨天去看了五月天长沙演唱会,从包头到北京坐了11小时的火车然后又从北京到长沙坐了14小时,昨天看完演唱会又马不停蹄地坐凌晨两点多的车回来,现在在车站等回学校的车。
过程好累,可是心里真的从来不觉得后悔,因为遇见五月天,能看到阿信在微博里说“长沙见”的时候,我可以回复给他“我也在现场”,我觉得好幸福。
有很多人听歌总会想起ex或者暗恋的人,但是我听他们的歌想的都是他们五个人,五个人的搞笑五个人的伤情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三

我本来以为会收到很多哀伤酸楚撕心裂肺山盟海誓的故事,可几百条看下来,大多数都是很好玩儿的。
比如之前不吃青椒的,因为女朋友喜欢而开始吃;比如为了男朋友喜欢上篮球的;比如两个人都不喜欢吃葱,结果出去吃饭的时候上来两份有一份师傅不小心给放了葱,男生就特别自然地拿过来有葱的那份。
我是一个很容易被小事打动的人。 因为常常觉着人活一世,真正的大事并不会经历很多,往往是那些小事构成了我们日常琐碎的生活。
如果我能多多感受体察这些小事,就有种比别人的日子过得更“有深度”的错觉。原谅我找不到更贴切的形容词。总之就是,好像这些不起眼的小事儿会让我活得更起劲儿。
我从没做过那样的事,直到遇见你感谢这些小事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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